通知公告

福建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文件

闽国土价协〔2008〕010号

关于部分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估价报告抽查结果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237号)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关于加强 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闽国土资[2007]85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我会于2008年10月对45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的部分评估报告进行 了抽查评审。现将检查评审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共抽查45家机构的45宗土地估价报告,依照《土地估价报告评分标准》,由协会专家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为:二等估价报告有2宗,占抽查总数 4.44%;三等估价报告有16宗,占抽查总数35.56%;四等估价报告有23宗占抽查总数51.11%;五等(60分以下)估价报告有4宗,占抽查总 数8.89%。专家在估价报告评议中,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1)一些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不够规范,没有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镇土地估 价规程》要求的格式,报告粗造简单,缺漏现象较多,个别机构甚至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房地产估价报告来替代土地估价报告,报告格式与规范格式严重不符,如福建 和益、龙岩大成、宁德正一、尤溪华实、泉州名城、宁德智宏、永安燕江等均不同层度存在以上问题;(2)部分机构如龙岩大成、福鼎居安等在实际评估中没有按 照规程的要求,采取二种方法进行土地估价,而只运用一种方法进行土地估价;(3)在估价中,有的地价定义不清,基准地价内涵不明,估价参数选择未做必要的 文字说明,取值明显不合理,测算过程含混简单,如福建和益、宁德正一、尤溪华实、泰宁金湖、泉州名城、宁德智宏、福州龙健、福建智信、泉州仁达等;(4) 有的比较案例选择不合适,比较因素选择也没有做必要的文字说明,如福建和益、龙岩大成、宁德正一、泰宁金湖、福建智信等;(5)采用假设开发法和成本逼近 法估算中房地产销售价格、开发成本估算以及土地取得费用的有关税费的计算依据不足,如福建和益、龙岩大成、尤溪华实、福州龙健、永安燕江、福鼎居安、福建 开诚、厦门信衡等;(6)一些机构没有保存估价工作底稿,没有深入现场实地踏勘,全面完整地收集当地土地市场有关资料,评估价格与当地地价水平严重不符; (7)土地估价报告没有装订及时归档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损害了土地估价行业的形象,不利于土地估价行业健康成长。

各个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对本次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不合格的机构,应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一对照,采取有 效整改措 施加以认真的整改,切实提高本机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对未抽查到的机构,也要引以为戒,查找自身薄弱环节,严格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管理,确保按照规程要求出 具合格的土地估价报告。协会重申,今后各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在开展土地估价中介服务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按照规程 的要求出具土地估价报告,把提高土地估价报告质量视为机构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务,严把土地估价报告质量关,杜绝粗制滥造土地估价报告现象。协会将加强对土 地估价报告质量的抽查,对不合格的报告,发现一宗,公开曝光一宗,并在机构和人员诚信档案中予以记载,以此作为机构和人员年检合格的主要内容依据。

附件: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土地估价报告评审结果


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行业协会 质量抽查 通报
抄送: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本会领导,秘书处、存档 
福建省土地估价行业协会秘书处 2008年 12月17日印发